肖麗娟
  為了彌補“政府大院”修繕資金不足,廣西合浦縣石康鎮可謂是將權力的“作用”發揮到了極致:多次找當地企業“協商”捐款,並放出了“不捐款別找政府辦事”這樣霸氣十足的話語。在政府的再三“登門協商”下,許多企業被迫無奈捐款。最後24家企業被“自願捐款”100多萬元。(新華社8月28日報道)
  此次“行政逼捐”事件,折射出當地官員權力觀的錯誤。一切權力來自人民,並應為人民謀福利,這是馬克思主義權力觀的根本觀點,也是各級幹部要樹立的正確權力觀。然而,在石康鎮部分政府工作人員眼裡,權力卻異化為為小團體牟取私利的工具,為民眾辦事的責任成了同企業討價還價的籌碼。
  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標誌,政府應帶頭做表率,依法行政。然而,石康鎮的行為,是以權代法、權大於法的權力濫用行為,透露出一些基層政府法治精神的缺失。
  當地政府的募捐行為,沒有任何的法理依據,也沒有嚴格的程序,僅因資金不足就三番五次動員甚至“逼迫”。同時,按2007年中央有關規定,鄉鎮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改造,須由地市一級政府審批。而石康鎮政府大院改造建設,則是由縣發改委審批立項,屬於越權審批。
  別讓權力走了樣,敬畏手中的權力,把權力當成沉甸甸的責任,多為民眾辦實事,並始終讓權力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,才會受到民眾的信任,才能提高辦實事的本領。  (原標題:別讓權力走了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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